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武汉市元圣利商贸有限公司 武汉中乐置业有限公司 武汉中构投资有限公司 武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汉支行 武汉元美益物资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对被申请人武汉元美益物资有限公司、武汉中构投资有限公司、武汉中乐置业有限公司、武汉市元圣利商贸有限公司、***、***、***、***名下共计价值1214万元的财产予以查封、冻结。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12-25 |
| 发布日期 | 2021-01-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