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审查类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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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变更申请人青岛悦投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2017)鲁0203执370号执行案件的申请执行人,继受本院(2016)鲁0203民初455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路支行的权利义务。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
| 裁判日期 | 2021-01-13 |
| 发布日期 | 2021-01-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