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设备纠纷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江苏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鑫龙伟业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北京久成宏宇建筑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筑设备纠纷 |
| 法院 |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准许北京鑫龙伟业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撤回上诉。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二审案件受理费4045元,减半收取2022.5元,由上诉人北京鑫龙伟业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 裁判日期 | 2020-01-16 |
| 发布日期 | 2020-02-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