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执行通知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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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湖州中奥置业有限公司 浙江科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19)浙05执110号 浙江科佳工程咨询有限公、湖州中奥置业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浙江科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科佳公司)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由湖州仲裁委员会作出的湖仲(2017)裁字第48号裁决书于2019年08月12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其与湖州中奥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州中奥公司)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同日立案执行。执行过程中,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已履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之规定,本院以执行完毕方式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二日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1-01-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