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淮安市第二人民医院 江苏富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
| 法院 | 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江苏富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一次性赔偿原告***96016.89元。 二、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907元,由原告负担1828元,被告负担2079元。鉴定检查费4581元,由原告负担2143元,被告负担2438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有关规定,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 |
| 裁判日期 | 2020-12-17 |
| 发布日期 | 2021-01-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