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合同纠纷结案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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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湖南晋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服务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湘1202执69号 湖南晋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贺青姣: 本院在执行湖南晋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贺青姣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贺青姣已自动履行完毕(2019)湘1202民初3316号民事判决所确定的义务,申请人已受偿5794.54元执行款(含申请人垫付的执行费、诉讼费、被执行人交纳的迟延履行金176.54元)。现申请人申请结案,本案已执行完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本案予以结案。特此通知。 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一月十三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1-01-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