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刑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1-01-2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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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财产刑
法院 江西省景德镇市珠山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扣划蒋亚萍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支行62×××05账户1641.45元;

二、扣划刘超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华新支行62×××72账户10881元;

三、扣划刘远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山县支行62×××73账户57777元;

四、扣划莫朝娥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解放路支行62×××79账户30824.2元;

五、扣划彭小军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解放路支行62×××05账户2082.31元;

六、扣划朱四伟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新湘分理处62×××73账户29840元;

七、扣划吴浩宇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冷水江市支行62×××76账户4666.17元;

八、扣划李祥锋中国银行冷水江市锑都中路支行62×××51账户66461.33元;

九、扣划张志鹏中国银行冷水江市锑都中路支行62×××41账户35863.99元;

十、扣划邓年辉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峰城北支行62×××76账户2489.55元;

十一、扣划周煜钦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祁阳浯溪路支行62×××61账户25308.79元;

十二、扣划宋雅君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迁西支行62×××03账户2114.41元;

十三、扣划湖南安首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湖南省长沙澜北湾支行19×××14账户54678.77元;

十四、扣划李光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浏阳市支行62×××70账户161461.05元;

十五、扣划湖南腻述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湖南省长沙新星支行19×××04账户553.5元;

十六、扣划文龙平安银行长沙分行营业部6230580000220090638账户8058.63元。

本裁定立即执行。

裁判日期 2021-01-04
发布日期 2021-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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