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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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大家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湖南分公司 中方县亿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湖南金坤炭素有限公司 大家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
| 法院 | 湖南省中方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查封被申请人中方县亿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存放在厂区的价值400万元的高石墨质碳电极产品,期限为一年。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湖南金坤炭素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 裁判日期 | 2021-01-13 |
| 发布日期 | 2021-01-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