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培训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1-29 来源: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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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教育培训合同纠纷
法院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被告北京市西城区广电银河艺术幼儿园退还原告***2020年2月剩余保教费1700元;

二、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被告北京市西城区广电银河艺术幼儿园退还原告***学杂费3000元;

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25元,由被告北京市西城区广电银河艺术幼儿园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1-01-08
发布日期 2021-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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