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行政管理(民政)行政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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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巫山县麒麟煤矿有限责任公司 |
类型 | 行政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政行政管理(民政) |
法院 | 重庆市巫山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确认被告巫山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作出的巫山社保支决[2019]XXX号《关于不予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处理决定书》和被告巫山县人民政府作出的巫山府复决字[2019]XXX号《行政复议决定书》违法。 本案案件受理费50元,由被告巫山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巫山县人民政府负担。 如***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05-08 |
发布日期 | 2021-01-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