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口代理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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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市欣龙木艺有限公司 江苏国泰华泰实业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进出口代理合同纠纷 |
法院 | 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3416元,由龙泉市欣龙木艺有限公司负担6708元,***负担6708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0-11-20 |
发布日期 | 2021-01-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