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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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大润发超市管理中心 盐城市亲又亲商贸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江苏省射阳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被告***、***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盐城市亲又亲商贸有限公司支付货款8348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0元(已减半收取),由原告盐城市亲又亲商贸有限公司负担10元,被告***、***负担40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0-12-19 |
发布日期 | 2021-01-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