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莱西市市立医院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公司 山东金信价格事务所有限公司莱西分公司 莱西市人民医院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莱西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公司向原告***赔偿各项经济损失63893元; 二、被告***向原告***赔偿各项经济损失2612.94元; 三、驳回原告***对被告***的诉讼请求。 上述一、二项给付款项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执行。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771元,鉴定费2080元,评估费200元,合计3051元,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公司负担2978元,被告***负担25元,原告***负担48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1-12 |
| 发布日期 | 2020-02-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