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0-02-17 裁判文书 刘礼、长沙市学廉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不当得利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泰兴市姚王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租赁合同纠纷
法院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

执行通知书

(2020)湘0111执保150号

解除保全申请人长沙县安沙镇雄祥小型建筑材料租赁服务部诉被申请人泰兴市姚王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长沙县安沙镇雄祥小型建筑材料租赁服务部于2019年7月23日向本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本院按申请人提供的财产线索,已经采取保全措施完毕。后因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解除保全申请人长沙县安沙镇雄祥小型建筑材料租赁服务部于2020年1月10日向本院提出解除财产保全申请,本院已按申请解除相关财产保全措施。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一月二十一日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0-02-17 裁判文书 刘礼、长沙市学廉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不当得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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