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1-01-2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解除昆山市淀山湖镇香馨佳园17号楼025号车库上的全部查封。

二、强制注销该不动产的产权证书。

三、原被执行人***名下坐落于昆山市淀山湖镇香馨佳园17号楼025号车库不动产物权归竞买人薛曼曼(居民身份证号码:)所有。竞买人应自收到本裁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至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2020-12-22
发布日期 2021-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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