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1-2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台州市指南针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院 临海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归还***借款225000元并支付利息(其中本金105000元的利息从2019年12月30日开始按月利率1.2%计算至本案实际履行完毕之日止;其中本金120000元从2020年9月23日按月利率1.2%计算至本案实际履行完毕之日止);

二、***支付***诉讼保全费1645元;

三、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以上一、二项均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六十日内履行。

如果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926元,减半收取2463元,由***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如判决生效后,义务人不自觉履行义务,权利人可在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二年内向本院申请执行。

裁判日期 2021-01-06
发布日期 2021-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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