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1-01-2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四川省德阳富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四川省中江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终结(2020)川0623民初1353号民事调解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仍应继续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如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时,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再次提出执行申请,申请执行人再次提出执行申请不受申请执行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裁判日期 2020-11-30
发布日期 2021-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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