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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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四川省德阳富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四川省中江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终结(2020)川0623民初1353号民事调解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仍应继续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如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时,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再次提出执行申请,申请执行人再次提出执行申请不受申请执行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
裁判日期 | 2020-11-30 |
发布日期 | 2021-01-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