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1-2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德中心支公司
隆化县福亿嘉家政服务有限公司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法院 隆化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大地财险承德支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原告***、***因其子死亡造成的医疗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丧葬费损失525626.5元。

二、被告大地财险承德支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赔偿原告***医疗费、住院伙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损失12744.62元。

三、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原告***、***鉴定费7000元。

案件受理费12012元,减半收取6006元,由被告***负担。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12-20
发布日期 2021-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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