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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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武汉华安泰科技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由被告***返还原告***借款本金30000元;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上述款项,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付清。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776元,减半收取388元,公告费300元,合计688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01-08 |
发布日期 | 2021-01-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