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1-2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孟州隆源置业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河南省孟州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孟州隆源置业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支付原告***、***迟延交房违约金(违约金以384177元为基数,从2019年2月1日起至实际交房之日止,扣除169天后,按照日万分之一计算);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52元,减半收取为226元,由被告孟州隆源置业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1-01-13
发布日期 2021-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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