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孟州隆源置业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河南省孟州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孟州隆源置业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支付原告***、***迟延交房违约金(违约金以384177元为基数,从2019年2月1日起至实际交房之日止,扣除169天后,按照日万分之一计算);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52元,减半收取为226元,由被告孟州隆源置业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21-01-13 |
| 发布日期 | 2021-01-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