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家析产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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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分家析产纠纷 |
法院 | 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涉案分家单合法有效; 二、坐落于青岛市即墨区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号为即集建(92)字第**所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房屋归原告***所有。 案件受理费1300元,减半收取计650元,由原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12-14 |
发布日期 | 2021-01-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