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建始支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 法院 | 建始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在全国法院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内的所有全国性银行、省级银行、地方性银行账户及微信、支付宝账户中的存款(以人民币110000.00元为限),冻结期限为一年。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保全人申请续行财产保全的,应当在保全期限届满七日前提出。 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08-27 |
| 发布日期 | 2021-01-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