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1-2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院 湖北省仙桃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偿还原告***借款556000元,并支付相应利息(以556000元为基数,从2020年5月27日起至借款还清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受权公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

二、驳回原告***的其它诉讼请求。

上列应付款项于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逾期履行,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9800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10-24
发布日期 2021-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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