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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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湖北省仙桃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偿还原告***借款556000元,并支付相应利息(以556000元为基数,从2020年5月27日起至借款还清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受权公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 二、驳回原告***的其它诉讼请求。 上列应付款项于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逾期履行,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9800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10-24 |
发布日期 | 2021-01-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