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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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金人民币30万元; 二、被告***、***自2018年11月11日起至欠款还清之日止,以30万元本金为基数、按照年利率24%计算给付原告***借款利息; 上述一至二项中被告***、***应偿付原告***之款项,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十日内付清;若逾期给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800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10-26 |
发布日期 | 2021-01-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