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1-2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院 黄山市徽州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返还原告***借款4600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减半收取25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12-18
发布日期 2021-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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