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安徽越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博融置业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 法院 | 泾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安徽越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6755元,财产保全费2420元,合计9175元(原告预交12437元),由原告安徽越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12-14 |
| 发布日期 | 2021-01-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