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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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安吉平峰竹木装潢设计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
法院 | 祁门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安吉平峰竹木装潢设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支付原告***各项损失117287.39元,扣除已支付的26417.72元,仍应支付90869.67元;被告***对以上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二、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545元(已减半收取),原告***承担464元、被告安吉平峰竹木装潢设计有限公司承担1081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08-28 |
发布日期 | 2021-01-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