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1-2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虎林市信中粮油贸易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委托合同纠纷
法院 黑龙江省虎林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给付原告虎林市宝东法律服务所代理费12000元;

二、被告***、***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给付责任;

三、驳回虎林市宝东法律服务所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63元,由被告***、***、***共同负担,上述费用原告已经预交,被告***、***、***在给付上述款项时,需一并给付原告。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黑龙江省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11-30
发布日期 2021-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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