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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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平凉市崆峒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限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归还原告***借款本金100000元、利息56000元(按照月利率2%,计算至2020年1月6日)、本息合计156000元,2020年1月6日后的利息按月利率2%利随本清。 案件受理费3420元,减半收取1710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平凉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03-30 |
发布日期 | 2021-01-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