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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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陕西省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陕西省XX城县人民法院(2020)陕05**民初2042号民事判决; 二、由***、***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借款200000元及利息(利息以200000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6%,自2019年1月1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三、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4766元,减半收取2383元,由***、***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4600元,由***、***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0-12-30 |
发布日期 | 2021-01-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