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提取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溪支行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江西省金溪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提取担保人***在金溪县**工资及绩效工资收入13200元(自2020年1月至2020年12月共12个月,每月1100元)至金溪县人民法院账户(开户名:金溪县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溪支行;账号:1511206************-101)。 本裁定立即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1-01-07 |
| 发布日期 | 2021-01-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