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1-2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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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法院 江西省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江西省德兴市人民法院(2019)赣1181民初1315号民事判决;

二、江西铜都投资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支付工程款人民币3,177,728.9元;

三、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69,764元,由***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69,764元,由江西铜都投资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09-04
发布日期 2021-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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