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偿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1-2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
厦门爱凡达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追偿权纠纷
法院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偿还厦门爱凡达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代偿款项18836元及利息(截止2020年10月8日的利息2521.75元,此后以18836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即年利率15.4%计算至实际还款之日止),并支付律师代理费800元。

案件受理费354元,减半收取计177元,由***负担。款项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本院缴纳。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本案生效后,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须依法按期履行。逾期未履行的,应向本院主动报告财产情况,并不得有隐匿、转移财产或高消费行为。本条款即为执行通知,本案进入执行后,人民法院不再另行发出执行通知。违反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相关当事人采取列入失信名单、罚款、拘留等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裁判日期 2020-12-21
发布日期 2021-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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