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协议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1-2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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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合伙协议纠纷
法院 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原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应补交投资差额2万元;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应补交投资差额41.5万元。上述款项应汇入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法院指定账户。

二、原告***、被告***、被告***于上述第一项履行完毕后三十日内对合伙期间的财务账目及盈亏情况进行清算。

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4400元,原告***承担202.3元,被告***承担4197.7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08-28
发布日期 2021-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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