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山东省莱州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查封或冻结被执行人***、***银行的存款1000000元,或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为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为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为三年。 需要续行查封、冻结的,应当在查封或冻结期限届满七日前向本院提出续行查封或冻结的书面申请。 本裁定立即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0-12-14 |
发布日期 | 2021-01-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