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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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浦北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共同向广西万荣房地产有限公司返还借款80000元及支付违约金(违约金计算:以80000元为基数,自2019年8月31日起按年利率24%暂计算至还清借款为止)。 上述债务,义务人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完毕。 案件受理费2200元,由***、***共同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于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11-03 |
发布日期 | 2021-01-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