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民事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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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他民事 |
法院 | 湖南省江永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查封被申请人***所有的不动产证书号为湘(2018)江永县不动产权第0××5号的房屋。 二、查封申请人***所有的位于江永县桃川镇四香路的江永县房权证桃房字第4××8号的房屋。 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预交。 本裁定书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0-01-10 |
发布日期 | 2021-01-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