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宁夏明新生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宁夏中宁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宁夏树平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宁夏明新生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名下存款1217888.83元,保全金额仅限于1217888.83元。 以上财产保全中银行账户的冻结期限为一年,保全金额共计1217888.83元(保全金额仅限于1217888.83元)。申请人申请续行财产保全的,应当在保全期限届满七日前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逾期申请或不申请的,自行承担不能续行保全的法律后果。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1-01-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