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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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吉林省金塔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劳务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吉林省洮南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吉林省洮南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吉0881执137号 田鑫、吉林省金塔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田鑫与吉林省金塔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30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后,被执行人吉林省金塔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按发生法律效力的(2019)吉0881民调14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已到期债务履行完毕,申请执行人田鑫认可本案本次申请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一月十九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1-01-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