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力信(江苏)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苏1191民初3246号 原告: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王燕清。 被告:力信(江苏)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侯小贺。 原告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力信(江苏)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10月9日立案。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缴纳诉讼费通知后,未在7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原告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自动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陈萍萍 二零一九年十月二十一日 书记员孙程 |
| 裁判日期 | 2019-10-21 |
| 发布日期 | 2020-02-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