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2-2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力信(江苏)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苏1191民初3246号

原告: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王燕清。

被告:力信(江苏)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侯小贺。

原告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力信(江苏)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10月9日立案。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缴纳诉讼费通知后,未在7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原告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自动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陈萍萍

二零一九年十月二十一日

书记员孙程

裁判日期 2019-10-21
发布日期 2020-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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