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临沂澜泊湾实业有限公司 青岛建工建安集团有限公司 青岛国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华然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 青岛信发兴地置业有限公司 大家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 鲁坤金融信息服务(上海)有限公司 青岛格雷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鲁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大家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山东分公司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山东安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的银行存款970万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负担。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1-01-21 |
发布日期 | 2021-02-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