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大家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湖北分公司 大家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查封、冻结被申请人***、***、***、***名下银行存款22万元或其他等价值财产; 二、由大家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湖北分公司对上列第一项财产保全措施承担保证责任。 案件申请费1,620元,由申请人***垫付。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保全人申请续行财产保全的,应当在保全期限届满七日前向人民法院提出;逾期申请或者不申请的,自行承担不能续行保全的法律后果。 |
裁判日期 | 2021-01-14 |
发布日期 | 2021-02-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