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岭越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常德桥南隆腾置业有限公司 常德新希望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 常德市鼎城区朗州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确认合同无效纠纷 |
| 法院 | 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确认常德桥南隆腾置业有限公司与岭越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于2012年9月30日与2013年1月30日签订的《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 二、确认常德桥南隆腾置业有限公司与岭越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于2012年12月4日签订的《项目施工内部承包合同》无效。 案件受理费100元,减半收取50元,由岭越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南省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12-14 |
| 发布日期 | 2021-02-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