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再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惠州市中青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惠州市汇丰达针织有限公司 深圳市汇银运达服饰有限公司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韶关中心支公司 珠海融易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广东省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名下的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存款人民币500万元。 冻结银行存款及其它资金的期限为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为二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为三年。 案件申请费人民币5000元,由珠海融易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19-09-23 |
| 发布日期 | 2020-02-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