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出版行政管理(新闻、出版)行政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嘉里粮油(青岛)有限公司 泰安千千佳商贸有限公司 山东胡姬花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泰安财源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
| 类型 | 行政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新闻出版行政管理(新闻、出版) |
| 法院 |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泰安千千佳商贸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一百元,由原告泰安千千佳商贸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各方当事人可于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一百元,上诉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10-20 |
| 发布日期 | 2021-02-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