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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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朝阳中心支公司 辽宁唐僧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法院 | 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将被申请人***、辽宁唐僧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所有的价值2,400,000元的财产予以查封。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申请人应当在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本院将解除财产保全。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0-01-19 |
发布日期 | 2020-02-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