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1-02-0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民事案件执行
法院 湖北省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冻结被执行人孙昌雄的银行存款16242元。

二、冻结期限为一年。

申请延长冻结期限的,应当在冻结期限届满前30日内向本院提出续行冻结的书面申请;履行义务后可以申请解除冻结。

本裁定立即执行。

裁判日期 2020-10-21
发布日期 2021-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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