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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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他民事 |
法院 | 襄阳市樊城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冻结被申请人***在樊城区重点城建项目建设总指挥部的房屋征收及其他各项货币补偿款125万元; 二、查封担保人***提供担保的位于鱼梁洲开发区道安路9号神州佳园1幢1层101室房屋(房产证号:襄阳市房权证樊城区字第**、土地证号:襄阳国用〔2013〕第**)。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负担。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裁判日期 | 2020-07-03 |
发布日期 | 2021-02-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