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得利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发布于:2021-02-0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执行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不当得利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贵州省织金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贵州省织金县人民法院

执行结案通知书

(2020)黔0524执133号

李光明、路恒:

申请执行人李光明申请执行被执行人路恒不当得利纠纷一案,本院(2020)黔0524民初4742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申请人于2021年1月19日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于2021年1月20日向路恒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责令其履行偿还李光明57697.2元、交纳执行费765.46元的义务,路恒于2021年1月24日履行了上述义务。本案现已执行完毕。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六日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1-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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