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得利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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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执行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不当得利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贵州省织金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贵州省织金县人民法院 执行结案通知书 (2020)黔0524执133号 李光明、路恒: 申请执行人李光明申请执行被执行人路恒不当得利纠纷一案,本院(2020)黔0524民初4742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申请人于2021年1月19日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于2021年1月20日向路恒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责令其履行偿还李光明57697.2元、交纳执行费765.46元的义务,路恒于2021年1月24日履行了上述义务。本案现已执行完毕。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六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1-02-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