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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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法院 | 辽宁省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营口市站前区人民法院(2020)辽0802民初1336号民事判决。 二、被上诉人***鹏、于宁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返还上诉人何磊10万元保证金。 上述款项限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10日内给付,如逾期给付,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10000元,由***鹏、于宁负担1613元,由何磊负担8387元。 二审案件受理费10000元,由***鹏、于宁负担1613元,由何磊负担8387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1-01-28 |
发布日期 | 2021-02-01 |